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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细讲弟子规》第26集力行分享

陈红学长

  
力行分享:

    1、先入为主。记得孩子一岁半多的时候,有时带他出去,会路过一所小学,门口有很多的摊贩,卖什么热狗啊!炸署条啊!鸭脖子啊!臭豆腐啊!冰点等等。总之,几乎都是垃圾食品。但是很多的小学生一下课或者放学,这里就挤满了人,都去买这些东西来吃。我就和儿子讲,这些东西很不健康,又不卫生。吃了会生病的。你生了病,妈妈又会很担忧。后来,每次再经过这里,孩子自己就说,妈妈,这些东西不能吃的。你跟他讲过一次,他就永远记住了。所以确实,孩子是很好教的。只是我们大人的敏感度不够。


    2、用人物,须明求,倘不问,即为偷:这方面做的很不好,比如,在公司,偶尔还会用公司电话打私话、还会用公司的复印机复印个人资料、外出办事也会办私事。(那天去税局买发票,就顺便去了趟银行办私事)我都知道这属偷盗行为。有时为了方便起见,就没那么谨慎了。后来,为了弥补自己的过失,比如寄快递的快递费、还有买一些公用的办公用品!我就没有去报销。虽然存心上是不想占公司便宜,但是做法上还是不如法。以后要修正。

  感恩老师!感恩学长!

 
 
感恩学长的分享!
注:以上修学报告由弟子规公益网读书会学长自行录入,弟子规公益网不作任何润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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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《礼记·学记》曰“相观而善”,善学者是“见人善,即思齐,纵去远,以渐跻,见人恶,即内省,有则改,无加警”,这样才能受益。
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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